2011年1月26日 星期三

「品牌系統」解析—如何建立「品牌系統」,與消費者有效溝通

主講 / 史孟康(Mark Stocker) 整理‧編輯 / 陳清稱 攝影 / 賀大新

「品牌系統」共包含四大範疇,主要的功能在於,協助企業與通路、消費者
進行溝通,同時針對產品進行分類與組織。其中「命名 / 命名系統」與「品
牌架構」的作用在於,釐清消費者與產品間的關聯性;而「品牌延伸」與
「品牌事業經營模式」,則有助於企業進一步發展品牌事業。

編按:「品牌系統」(brand system)在「品牌策略」(brand strategy
management)步驟中,扮演重要的「溝通」角色,讓企業透過命名、設計、
分類,所建構的品牌辨識,用以跟市場或消費者溝通企業本身的事業、產品
與服務。

針對不同經營類型,對症下藥、累積經驗

「品牌系統」共可分成四大範疇(詳見【圖1】):命名 / 命名系統(naming
/ naming system)、品牌架構(branded architecture)、品牌延伸
(brand extension)、品牌事業經營模式(branded-business model)。
對企業而言,這四大範疇都是建立品牌過程中,必須面對與解決的課題。

然而,由於企業的商業模式、產業環境各不相同,因此建立品牌時,要先從
了解企業本身的特質開始著手。以台灣企業而言,共可分成4種類型:

(1)以出口為主的製造商(manufacturer for expor t):
以製造為主,所生產的產品都是為了出口,例如製造鞋子、腳踏車、汽車零
件等企業建立品牌的原因,可能是為了工廠產能,或是發現客戶販賣由自己
所代工的產品,獲利竟然超過自己10倍甚至更多時,才毅然決定投入品牌,
而這類型企業最有可能面臨的問題便是「重組」(reorganization)。

(2)對產品或服務有想法的企業(idea for product / service):
可能是一家小公司,或是有一個點子、概念,並想要以此成立一個品牌。例
如某一家企業想賣醬油,於是便針對醬油包裝進行設計。這類型企業建立品
牌的目的在於,讓更多人了解、認識「我品牌」的存在,進而購買產品,因
此建立品牌的重點在於如何做好行銷。

(3)提供在地服務的本土企業(local service provider):主要為提供
國內市場需求的服務業。例如連鎖咖啡店,由於針對的是國內消費者提出不
同的服務,營造不同的氣氛,因此產品設計成為企業經營的重點。

(4)擁有自有品牌的企業(semi-established brand):單純製造商並
擁有品牌,少量銷售到國外或在國外市場已有代理商。由於在國際市場已
經具有品牌雛型,同時面臨來自全球的競爭者,因此如何定位與區隔,便
成為能否成功建立品牌的關鍵。

上述不同類型的企業,各自有必須面對與解決的問題,但這些問題並不是
光靠建立品牌就能解決,企業必須將品牌視為一種結果,在過程中努力做
對很多事情、一點一滴累積,才有可能達成目標。



從市場需求端著手,擬訂策略、有效溝通

為何企業需要建立「品牌系統」?可從組織本身、產品與通路兩個角度
來說明。以國內某家生產安全監控攝影機產品的公司為例,該公司所生
產的產品相當多樣,在尚未進行品牌系統前,若從通路與消費者端角度
來看,很容易因為產品眾多又毫無分類而混淆,無法分辦不同產品間的
差異;若從組織本身角度來看的話,則容易因為產品線重疊,造成發展
障礙。

因此,品牌系統存在的目的在於,協助企業與通路、消費者進行溝通,
同時針對產品進行分類與組織。然而,許多企業卻經常輕忽品牌系統的
作用,也不清楚自家產品在市場上的定位與存在價值,造成產品與消費
者間的關聯性產生隔閡。

基於上述,可將品牌系統定義為:企業透過命名、設計、分類所建構的
品牌辨識,用以跟市場或消費者溝通企業本身的事業、產品與服務。以
紐西蘭奇異果品牌佳沛綠(Zespri)為例,原先只有「綠奇異果」產
品,但因競爭者多、市場價格混亂(原本一顆綠奇異果在市場上可賣
10元(實際價格依市場為準),來自其他國家的競爭者,只賣8元),
Zespri於是著手開發「黃金奇異果」,並擁有專利,在市場上一顆可賣
12元。Zespri 從市場需求著手,從原先單一產品品牌,變成兩個產品品
牌,品牌系統也漸漸開始成型。

另一個知名案例是麥當勞的 McCafé 在星巴克(Starbucks)咖啡興起
後,為因應市場需求與消費習慣改變,麥當勞推出 McCafé 咖啡,因此
開始形成一個品牌系統。

影響品牌系統的建立,不外乎為下列兩項因素:

(1)企業願景與企圖(business vision / purpose):
企業發展至一定規模,並對未來經營有方向性與策略性的規畫,選擇建
立一個多元品牌,或多元產品的品牌,利用品牌系統,來達成此目標。

(2)市場與競爭策略(business strategy / competitive strategy):
通常是企業為因應市場上競爭對手的挑戰,不得不採取的因應策略。例
如 Zespri 一開始並沒有建立「黃金奇異果」的使命感,而是在推廣「綠
奇異果」時遇到瓶頸,加上競爭對手瓜分市場,為確保市場優勢,而推
出「黃金奇異果」,並開始建立品牌系統。

通常隨著企業的發展到達某一規模時,企業不僅品牌經營能力變強,品
牌系統也會跟著建立起來,不過絕大多數台灣企業多屬於中小企業,所
面臨的問題(例如產品線太複雜,消費者無法了解產品與產品之間有何
相關)與規模龐大的企業並不相同。

因此,建立品牌系統時,不同規模大小的企業,所採用的方法也不同。
以全球知名的汽車大廠豐田汽車(TOYOTA)為例,隨著企業規模發展
至一定程度後,便開始選擇建立多元品牌,並透過品牌系統來實現此一
目標。當年為了切入高階車種市場,豐田推出新品牌 Lexus,從品牌願
景、品牌識別、產品設計開始,Lexus 與豐田既有產品線完全不同,可
以說是以全新的姿態來面對市場,讓消費者清楚地感受到 Lexus 跟
TOYOTA 是完全不同的產品。

反觀規模較小的企業,建立品牌系統時,則可先從釐清既有產品與市場
的關聯性開始著手。例如上述安全監控攝影機公司,尚未進行品牌策略
重整時,共有高達240種產品,經過釐清分類後,可將產品線分成類比
與IP攝影機兩大類,為突顯IP攝影機在技術上的優勢,將產品取名為
「Diplomat IP Cameras」,並開始推廣「Diplomat」品牌,並與傳統
類比攝影機進行區別,透過釐清分類與品牌策略重整過程,慢慢地理
出品牌系統。

找出品牌關鍵要素,建立「品牌事業」

沒有任何一個品牌系統,能夠幫助所有企業建立一個成功的品牌。企
業必須考量本身狀況、市場競爭、使命願景,建立一個屬於自己的品
牌系統。而一個成功的品牌,通常都會針對品牌系統採取 3 大措施:
策略性地管理產品線或品牌、洞察產業或通路所具有的特殊的品牌系
統、考量消費者具體與無形的需求。

最簡單的例子就像Zespri,一個品牌兩個產品,分得很清楚,透過視
覺將產品劃分成「黃金奇異果」與「綠奇異果」;也有企業呈現出簡
單又複雜的品牌系統,例如奧迪汽車Audi)本身是一家非常複雜的企
業,但將產品分成 A1、A3、A4、A5、A6、A8,Q5、Q7⋯⋯,當消
費者經濟能力足以負擔高價時,就選擇 A6、A8,經濟能力稍差但又
很喜歡奧迪時,就選擇 A1、A3,形成一個很簡單的品牌系統,而複
雜的品牌系統就像寶僑家品(P&G)與聯合利華(Unilever),兩家
公司都擁有超過上百種品牌,不同的產品提供給不同的消費者,甚至
是單一個洗髮精產品就可能有三、四種不同品牌。

不論是簡單、還是規模龐大的品牌系統,一個好的品牌系統通常具有
3 項特質:

(1)利用視覺設計、識別,與市場溝通:
例如豐田汽車旗下就分成幾個不同品牌,並透過視覺與識別來建立不
同品牌間的差異化。

(2)重視消費者多元需求,提供滿足:例如某些消費者就是非買
Lexus 不可,也有一部分消費者偏好 TOYOTA,不同的消費者對不同
品牌會有不同的需求。

(3)創造機會,讓品牌跨入不同領域:
例如星巴克除了賣咖啡外,還賣咖啡豆、咖啡杯、餅乾。

除了上述幾家國外企業的品牌系統發展外,反觀台灣企業的品牌系統發
展則有別於歐美企業。再加上歷史的演變,1949年後,台灣在語言、文
化、經濟上與中國大陸產生隔閡,歷經幾十年來的發展,台灣企業普遍
專注在產品出口,比較少專注文化出口,但其實很多成功的品牌都是建
立在文化,或是對市場了解的基礎上。



以【圖2】品牌概念圖為例,過去台灣企業在製造代工領域,歷經不同
年代的演變,表現相當傑出,但面臨市場端的挑戰,台灣企業的表現
遠遠不如歐美企業。由台灣企業所組成的代工廠,雖然足以提供全球
前5大品牌的服務,但換成自己要建立品牌時,卻面臨非常大的轉型
挑戰。因此,要建立一個品牌事業時,必須從關鍵的品牌元素著手
(例如【圖2】中的行銷、通路與店面、售後服務與支援、產品市場),
接著我們就從「品牌系統」四大範疇,逐一深入介紹。

透過命名系統,創造品牌價值

「命名」在品牌系統中扮演協助辨識不同產品的關鍵角色,建立不同
產品間明顯的區別。例如同樣都是豐田汽車旗下的產品,Camry 與
Prius 的命名代表著不同產品間的差異,Camry 是 TOYOTA 車系中最
高級的轎車,Prius 則是近幾年推出的環保汽車。

企業為產品進行命名時,必須避免命名過多,當每一個產品都取名
時,反而容易造成混淆。例如上述的安全監控攝影機公司,為區別 IP
攝影機系列產品,因此取名為「Diplomat」,以利於與競爭者做區別,
至於傳統的類比攝影機,就不必再另外命名,因此,命名的價值在於,
賦予產品新的生命,讓產品本身的優勢被看見。

除了基本的命名外,也可發展成「命名系統」。例如蘋果公司的企業
品牌名為「APPLE」,旗下擁有一系列的產品線,例如iPod,iPhone、
iPAD、iMac等,而在相同的產品線下,還有許多不同命名的產品,例
如 iPod touch、iPod mini、iPod nano、iPod shuffle,此外,蘋
果針對其獨有的技術也有命名,例如 Multi-Touch(詳見【圖3】)。



除了產品上的命名外,服務與技術也可以使用命名系統。例如戈爾公
司(GORE)的「GORE-TEX」技術,強調防水、防寒功能,但 GORE
並沒有自行生產任何的產品,而是將 GORE-TEX 視為一個技術品牌,
並將它授權給服裝公司進行生產。而國內腳踏車龍頭廠商捷安特,所
推廣的 TCR 車架設計技術,歷經十多年來的發展,也逐漸為市場所接
受。

對許多奢侈品品牌而言,命名格外地重要。特別是許多奢侈品品牌都
以設計師為名,那是因為設計師對產品具有無可取代的加值作用,例
如知名設計師 Giorgio Armani 之於 ARMANI 品牌的影響力,就明顯
不同於來自企業或工廠的產品品牌。

因此,如何為產品取一個響亮的名字,並讓消費者產生聯想,成為命
名是否能成功的關鍵。不過,命名通常都是經過長時間累積,再加上
企業賦予意義後,它的價值才能被彰顯出來,而不是一提出來馬上就
能獲得消費者的認同,就像「APPLE」這個名字一樣,它的價值來自
於產品的操作與實用性,才會令人印象如此深刻。

依消費者需求,制定品牌架構

許多國際級大品牌的形成通常都是從一個簡單的概念開始,進而形成
命名系統,再慢慢發展成「品牌系統」,最後演變成嚴謹的「品牌架
構」。一般而言,品牌架構可分成 3 種類型:

(1)單一品牌(monolithic):
又稱為「主品牌」(umbrella brand),意指所有產品在同一個主
品牌下推廣。例如星巴克在咖啡文化概念下,推出許多不同產品。
Google 也是如此,將其品牌精神推廣至其他產品中,例如 Google
docs、Google maps、Google Earth。

(2)副品牌(sub-brand):
又稱為「背書品牌」(endorsed brand),由一個主品牌,加上多個
副品牌所構成。例如新力(SONY)旗下擁有Cyber-shot、BRAVIA、
PSP、Walkman、Handycam等副品牌,透過不同產品線的區隔,營
造在不同領域中的專業形象。

(3)多品牌(pluralistic):
又稱為「產品品牌」(product brand),在一個大的企業品牌旗下,
擁有許多不同的產品品牌。例如P&G旗下就擁有超過上百種產品品牌,
除了可滿足不同消費者的需求外,也可減少通路關係的複雜度,當通路
進行採購時,只需與幾家大公司(例如P&G、聯合利華、花王)購買
消費者所需產品即可。

除了上述 3 種品牌架構外,還有「多重品牌架構」(Multi-Architecuture),
而通常國際級大企業就以此方式操作。例如Nike與LVMH集團(MOËT
HENNESSY‧LOUIS VUITTON)。Nike本身除了是一個主品牌外,
還包含了副品牌Air jordan、Tiger Woods,以及產品品牌Converse、
Cole HAAN,此外還有與蘋果合作推出的共同品牌產品 iPod Sport Kit
運動套件;而LVMH旗下則包含MOËT&CHANDON、LOUIS VUITTON、
MARC JACOBS、KENZO、Hennessy等知名品牌,甚至許多百貨公司
1樓的門市,看似有許多不同產品品牌,但其實背後都掌握在極少數的
國際大品牌手中。

企業不論是採用何種品牌架構,都必須避免出現「無結構的品牌架構」
(NO Architecture)與「過多的品牌架構」(Too Much Architecture),
前者的缺點是產品非常多,但產品之間卻沒有任何邏輯;後者則是每一
產品都有自己的命名與logo,但卻沒有得到該有的支援與投資。

一旦品牌架構出現問題,企業馬上就會面臨品牌辨識程度降低、品牌形
象變弱,就連企業內部行銷人員也不知道該推哪種產品。例如記憶體品
牌公司 Adata,就曾為了因應市場的需求,不斷地推出副品牌,甚至換
上全新的 logo,造成品牌發展一度陷入混亂的局面,市場辨識度也隨之
下滑,在經過策略調整後,從原本過多的品牌,往單一品牌重新定位,
品牌 logo形象重新設計後,才又再次贏得消費者的支持。

傳遞品牌文化與精神,延伸品牌影響力

「品牌延伸」意指利用既有品牌權益,透過推出多元的的產品與服務,
賺取更多的利潤。最顯著的例子莫過於星巴克,不只是賣咖啡,還賣咖
啡豆、咖啡杯,甚至是月餅、唱片。看似什麼都賣,然而星巴克其實是
以咖啡文化為核心進行品牌延伸。

品牌延伸另一知名案例為法拉利(Ferrari),不僅將品牌精神延伸到
F1賽車上,同時還延伸到服裝、玩具、電腦上。通過法拉利品牌延伸
的加持,平常一件 T-shirt 只要 10 美元,加上法拉利 logo 後,就可以
賣到30 美元。而台灣企業也開始慢慢地進行品牌延伸,例如捷安特的
腳踏車旅行團,從原本製造腳踏車延伸至服務業,加深捷安特在腳踏
車文化中的影響力。

企業進行品牌延伸操作時要非常地嚴謹,例如萬寶龍(Montblanc)
一開始以製筆起家,後來將製筆的工匠精神,延伸到其他產品上(例
如皮夾、皮袋、手表),萬寶龍操作的其實不是產品,而是品牌精神
與文化的延伸,而這也正是習慣以產品做為出發點的台灣企業極待學
習的能力。此外,進行品牌延伸時,要特別注意避免延伸太多,最後
傷害到本身的品牌形象。

結論:從單一產品、品牌,逐步建立品牌系統

一般而言,「品牌事業經營模式」可分成 4 種類型:

(1)共同品牌 I(cooperative brandingⅠ):由不同的人或企
業,所共同擁有的品牌。例如Zespri品牌由紐西蘭種奇異果的農民
所共同擁有,而台灣第一家數位手工具專業公司數泓科技
(Eclatorq),則是由11家手工具業者所合資成立的品牌。

(2)共同品牌 II(cooperative branding Ⅱ):
由兩家公司或兩個品牌購併後所組成。例如索尼(Sony Ericsson)
由原先兩個手機品牌合併所組成、GARMIN與華碩(ASUS)所合
資成立的GPS手機產品。

(3)聯合品牌(co-brand branding):
一家公司製造產品後,用另一家公司的品牌去推廣。例如 APPLE
與 Nike 共同推出的 iPod Sport Kit 運動套件、宏碁(Acer)與法拉
利共同推出的筆記型電腦。

(4)技術品牌(technology branding):
沒有產品品牌,只有技術品牌。例如戈爾公司的「GORE-TEX」技
術、捷安特的避震系統「MAESTRO」。

對於許多急於建立品牌的企業而言,不論是採用哪一種「品牌事業
經營模式」,不妨先從了解市場需求開始,再從建立一、兩個成功
產品的過程中,逐步累積經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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